股票期權分爲「認購 (Call) 」及「認沽 (Put) 」;投資者可選擇「買入 (Long) 」或「沽出 (Short)」,總共有以下「四」種組合:

(1) 買入認購期權 (Long Call)
(2) 沽出認購期權 (Short Call)
(3) 買入認沽期權 (Long Put)
(4) 沽出認沽期權 (Short Put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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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買入認購期權 (Long Call)

買入原因:看好該股上升。
操作:期權買方付出期權金,便有權以某個價格,向期權賣方購入股票。

[例子] 期權買方付出 $1期權金,便有權以 $50 行使價,向期權賣方購入匯豐銀行 (#5)。

情況一:如匯豐銀行的價格低於 $50, 期權買方便不會行使期權,結果損失 $1期權金;
情況二:如匯豐銀行的價格高於 $50, 期權買方便會行使期權,向期權賣方以 $50 的價格,購入匯豐銀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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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 沽出認購期權 (Short Call)

沽出原因:期權賣方持有該股但認為短期内不會上升,順便賺取期權金。
操作:期權賣方收取期權金,如期權買方行使,期權賣方便需要以該價格出售股票。

[例子] 期權賣方收取 $1期權金,期權買方便有權以 $50 行使價,向期權賣方購入匯豐銀行;

情況一:如匯豐銀行的價格低於 $50, 期權買方便不會行使期權,結果期權賣方賺取 $1 期權金;
情況二:如匯豐銀行的價格高於 $50, 期權買方便會行使期權,以 $50的價格,向期權賣方購入匯豐銀行。
結果,期權賣方賺取 $1 期權金,同時以 $50 沽出手上的匯豐銀行予期權買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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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 買入認沽期權 (Long Put)

買入原因:期權買方看淡該股下跌,或持有該股並想買個保險。
操作:期權買方付出期權金,便有權以某個價格,向期權賣方沽出股票。

[例子] 期權買方付出 $1 期權金,便有權以 $50 行使價,向期權賣方沽出匯豐銀行;

情況一:如匯豐銀行的價格高於 $50, 期權買方便不會行使期權,結果損失 $1 期權金;
情況二:如匯豐銀行的價格低於 $50, 期權買方便會行使期權,以 $50的價格,沽出匯豐銀行予期權賣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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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4) 沽出認沽期權 (Short Put)

沽出原因:期權賣方希望低位購入該股,如果買不到便收取期權金作補償。
操作:期權賣方收取期權金,期權買方便有權以某個價格,向期權賣方沽出股票。

[例子] 期權賣方收取 $1 期權金,期權買方便有權以 $50 行使價,向期權賣方沽出匯豐銀行;

情況一:如匯豐銀行的價格高於 $50, 期權買方便不會行使期權,結果期權賣方賺取 $1 期權金;
情況二:如匯豐銀行的價格低於 $50, 期權買方便會行使期權,以 $50的價格,沽出匯豐銀行予期權賣方。結果,期權賣方賺取 $1 期權金,同時以 $50 買入匯豐銀行。